辣媽CEO:錯在和孩子做朋友(上)
在孩子權高漲、孩子王當道、家教淪亡的今日,一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,這樣的局面究竟如何開始形成?
很多自以為開明開放的父母,說不要孩子把他們當作父母,無分彼此做朋友。因為要和孩子做朋友,所以不能用父母的角色去管教制止孩子的所想所做。不管有理無理,不論場合,不管其他人死活,孩子都可以率性而為。他們一句:細路仔係咁㗎啦!任由孩子為所欲為,胡作非為。
自以為開明 其實疏於管教
這批家長口口聲聲尊重孩子的自由及權利,驟耳聽來蠻有道理,理所當然。當父母和孩子是在做朋友的話,大家就是平起平坐的平輩,憑什麼說管教?
真的要多謝洪蘭老師,我無意中發現老師幾年前寫的文章:〈錯誤的觀念:以為跟孩子做朋友,才是好父母!〉。洪蘭老師寫的「理所當為」,我誠意再一次向大家推薦!
洪老師在文章內說的個案,是一名留美碩士回台灣找工作,他自覺條件好,是個打着燈籠沒處找的人才,他認為好工作應該自動找上門。結果等了4年,配得起他的工作未有出現,但拍拖9年的女朋友卻步步高陞,和他的距離愈來愈遠,要求分手;他竟然惡向膽邊生,開車撞女友,再兩度掉頭撞向她,誓要置她於死地。
警察逮捕他時,從他車上搜出一封信,內容說:「我最大問題是一直沒有辦法自立,32歲連自己都沒有辦法養活。這個家,比人家差;你們做父母的責任很大。我們都還在讀書,你們就不努力工作了;子女有樣學樣,變得懶散、不積極。你們根本不應該買房子給我與弟弟,讓我們太早就不學會努力工作。」
千錯萬錯原來都是養育他父母的錯!我隔着個mon都有想一巴車埋去的衝動!
不過,這一巴,究竟應該車向他的父母,還是這個人渣?雖然以上個案在台灣發生,但其實放眼香港,類似個案雖未去到如此極端,但這種高不成低不就、攞正牌做隱蔽青年甚至中年、名副其實的廢中青,我也見過不少。
洪蘭老師除了勸喻各位父母,要馬上檢討自己是否豎立了壞榜樣,還提供了5點建議,教父母應該如何做父母,是管教教育孩子的基礎和根本。今期先分享第一點:
孩子的行為是父母的鏡子
1.幼兒養成好習慣
孩子的行為是父母的鏡子,父母的行為是孩子的榜樣。父母的待人接物方式,就是孩子的待人接物方式。所以父母必須以身作則,有教養的父母才教得出有教養的孩子。不過很多父母所謂管教教育,只不過是口頭禪,講咗等於做咗,沒有落實貫徹並徹底地執行。
好習慣要有紀律,要堅持經年累月養成,但壞習慣話咁快就學到,一旦養成,就經年累月都改不了。
洪蘭老師說從動物實驗中得知,先不管習慣是好是壞,任何習慣即使是戒掉了,還是三不五時會再出現,只是強度沒有以前厲害,這叫「自然回復」。
老師的這一個結論正中核心:「所以幼兒教育最重要在良好習慣的養成,而不是送去上什麼才藝班。」
另外4點下周再續。
辣媽CEO:錯在和孩子做朋友(下)
上期和大家分享洪蘭老師「5點教父母應該如何做父母」的第1點,今集繼續講餘下4點。
2. 有口齒,有威信
洪蘭老師以源出於孔夫子、商鞅變法時加以實踐的「民無信不立」,指出教養孩子的基本原則是「令出必行」。即使父母子女,彼此建立信用的重要,都毋須多講了吧?
很多父母以為孩子年紀小,無記性,所以信口開河,以為講完算數沒所謂。殊不知做了極差的示範,立了極懷的榜樣。日後再講什麼,孩子全都不會當認真。有錯要認,打要企定是原則,亦是我家的家規根本。牽涉到原則及根本的事,不會有討價還價的空間。但我答應過子女,只要肯坦白承認,即使錯都會得到原諒,因為我言出必行,說到做到,所以孩子從不會亦毋須講大話。
3. 善用Time out技巧
孩子年紀小,難免控制不了脾氣情緒會哭鬧。孩子吵鬧的時候,應該點處理?洪蘭老師教的方法,我相信對現今很多父母來說都很難做出,包括我這個辣媽。
「暫停所有活動,把他抱到房間,關上房門;在外面餐廳用餐,便抱到車上,放在兒童椅中,把門關上,然後數數。每增加1歲,暫停活動的時間加1分鐘,所以5歲孩子的暫停時間是5分鐘,然後再打開門,跟他說理。」而我的Time out方法,是告訴孩子當他們哭叫的時候,我一句說話都聽不入耳。等他兩個情緒平復了,有話可以好好講之後,再來找我慢慢講。經驗加實驗證明,確實係有效嘅!
4. 孩子需學會尊敬父母
無論關係如何親密,父母長輩都需要尊重孝敬。最簡單如食飯,一定要等長輩入座,開始食飯之後,小孩子才可以吃。長輩疼惜孩子,把最好的餸菜都夾給他們,可以;但孩子嫌三嫌四,揀飲擇食,只挑自己喜歡的然後要所有人遷就,絕不可以!看父母如何對待自己父母的態度,就可知他日自己孩子對自己的態度。
5. 父母扮演好監督保護責任
洪蘭老師直指很多父母們有一個很錯誤的觀念,「以為跟孩子做朋友才是好父母。其實朋友是平輩,可以沒大沒小,父母是長輩,不可以如此放肆」。老師引用一名美國家庭醫生Leonard Sax的著作Why Gender Matters,作者透過研究被學校送到診所做過度活躍評估的兒童,得出來的結果竟然發現,大部分個案都不是先天血清素不足,而是被過度溺愛包容不受控制約束所造成的。寫書的目的,是想呼籲父母認清自己擔當的究竟是什麼。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,擔當的就是監督保護的角色,而不是孩子的朋友。研究進一步發現,不論父母用什麼管教方式,只要肯花時間經常和孩子在一起,孩子在父母的陪伴下成長,行為人格都會發展良好。
如果最基本的人格品格都從缺,幾高學歷,一屋證書又有何用?
文章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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