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12日 星期日

【黃國英專欄】投資策略不追求理性,但求合理就好

任職私募基金的Morgan Housel,曾有機會向諾貝爾獎得主康納曼進行訪談,其中一段對話,令他久未忘懷:

話說他問康納曼,經過多年研究,在其思想上,最大的轉變是甚麼?康氏回答,在40年前,剛開始與特沃斯基搭檔時,他們相信強制一己以理性思考,是可行的目標。所以康氏非常熱衷於決策分析、以系統化的方法下決定等題材。

可是最終這些方法,並沒如他所願般世界通行。所以他在這方面比以往悲觀。他仍然相信,其實判斷力和決策的系統,不難改善,不過他已沒那麼樂觀。

Housel也認同,純理性無比困難;比較實際的目標,是「合理」(reasonable)。在投資上,不夠理性但算是合理的例子,有下列數項:

*「別人恐懼時貪婪;別人貪婪時恐懼」,完全理性但極端困難。比較合理的目標,是如著名投資人Howard Lindzon所言:比別人早一點恐懼;大致比別人少一點貪婪。這也是比較可行的目標。

*本土偏好,也就是人們偏好投資本國/居住地的企業,而忽略全球其餘95%以上的選擇。金融學上這當然是非理性,但要明白,投資說白了就是將金錢交予陌生人營運。如只有熟悉的名字,才能令投資人跨越這一步,那也比完全不敢投資要好。不夠理性,但算合理。

*又如即日炒賣,對多數投資者,都不是理性的選擇。但若只是撥出一筆合理的小資金,足以「止癢」,又不致在失利時對整體財務帶來太大打擊,相比於全面戒絕,會是不夠理性,但絕對合理的取態。

相對於理性但執行不到的做法,合理而能實際下手的方案,效應往往更大,值得留意。

http://www.orangenews.hk/finance/system/2018/12/19/010106087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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